根據公司條例第32章第154(1B)條,只有一名董事的私人公司的董事,不得兼任該公司的公司秘書。我們提供的公司秘書服務優質並且有效率,將可為你提供解決方案。

我們提供的公司秘書服務包括:

  • 代表擔任公司秘書職位
  • 提供香港註冊地址服務(對海外公司尤為重要)
  • 準備及提交週年申報表 
  • 安排週年股東大會、董事會議及會議記錄
  • 修訂公司章程大綱及細則
  • 準備特別及普通決議
  • 發行現有股本。
  • 新增股本
  • 任免或更改董事及秘書資料
  • 註冊地址變更
  • 公司名稱變更